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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要求,千户集团、列名企业和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均需报送财务报表,保证企业财务报表报送规范化。关于财务报表报送的相关要求,您是否还有所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1、财务报表报送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要求,在原来千户集团和列名企业等重点税源企业需报送的基础上将一定规模以上企业也纳入报送范围,即以上三类企业中符合独立核算、查账征收、正常状态、认定所得税四项条件的企业,均需报送财务报表。
2、哪些企业可以不报送现金流量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除金融行业二级以下分支机构每季度可不报送现金流量表外(年度需报送),其余企业均需报送现金流量表。
3、财务报表报送期限是否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财务报表报送作为所得税申报的附报资料,报送期限需和所得税申报期保持一致:按月申报所得税的,需按月报送财务报表;按季申报所得税的,需按季报送财务报表。
如果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限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不一致,需到纳税服务大厅修改财务报表报送期限。
4、电子税务局中财务报表填报有误如何修改?
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选择对应所属期的财务报表,对错误报表进行申报作废,财务报表即进入草稿状态,重新填报保存上传即可。
5、电子税务局中只出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现金流量表填报界面怎么办?
这种情况应是企业备案登记时会计制度选择错误,可自行在电子税务局中重新修改会计制度备案,修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填报现金流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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