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0
  • Tax100会员 33525
查看: 627|回复: 0

【问答】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11-1 20: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问答】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167093&idx=2&sn=f190cc64a317ca864ce18c0b3f3dc57c&chksm=bd527c4e8a25f5581b62bdc74cfac74e311d5f06f15262f8a4a88590f447dc11233fa47ba1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31
二维码: -





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湖北省一家家电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国家新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你公司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845_160423291216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