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公告解读
由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同时也是年度申报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中B类申报表和填报说明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启用2015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并废止了14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因此,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中的B类申报表和填报说明予以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