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24
  • Tax100会员 33194
查看: 794|回复: 0

【1分钟告诉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您需要了解的事儿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5-29 16: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1分钟告诉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您需要了解的事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06935&idx=4&sn=1e0e225a7ab6eca28292477c130fe7a4&chksm=8b9768dabce0e1cc000c55506ec23695705133521151549566c7d203c4c3c671908984c23a1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29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0 16:12 编辑

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今天我们来学习:一、“转登记”政策延续,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在年底前办理。





相关解读
“转登记”政策延续,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在年底前办理。
为支持小微企业平稳渡过疫情,现行政策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仅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可以享受复工复业减征、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一般纳税人业务萎缩,销售收入有所减少,希望能够延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政策。对此,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今年我们再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在2020年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
  这项政策是延续政策,具体征管事宜,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纳税人转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相关解读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另外,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今年选择“转登记”有几次申请机会?如何办理?






相关解读
一般纳税人今年选择“转登记”有几次申请机会?如何办理?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转登记”政策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停止时间是2020年底。也就是说,在上述政策执行期间内,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办理转登记手续。
  另外,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具体表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有关附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