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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三) | 职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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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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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21: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东税务
标题: 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三) | 职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czMDU0Ng==&mid=2652552820&idx=1&sn=12043170d6e71c4bb09dec76120007fb&chksm=bd7c84e98a0b0dffb67ccc1ae8492236ae40fc86b1274bae166a9e0cc4b1b9772590abe6b7f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30
二维码: -



公司说过的那些话,你都信了吗?
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一) | 试用期不必缴社保?
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二) | 员工可以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费?

这一期
我们来听听家人对缴纳社保
有啥“建议”?
坑 3
职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在单位公司的职工不能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飞飞
划重点
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能自由选择参加险种。
“职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这个坑你不要踩!


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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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音频来源:广东税务 央广大湾区之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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