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12
  • Tax100会员 33582
查看: 504|回复: 0

发票勾选认证5大热点问题,遇到该如何处理?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9402
2020-10-30 17: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城税务
标题: 发票勾选认证5大热点问题,遇到该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DcxNzU2Ng==&mid=2247499541&idx=5&sn=19268657df375ce2fb7a83b86397d458&chksm=fb755084cc02d992531d3de77b4433285b3d47e9989097700a8755e5487cb03b629e407661c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9
二维码: -




01
我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未在规定限内认证确认、稽核比对或申报抵扣的,该怎么办呢?
答: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02
我单位取的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但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怎么办?
答: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在服务平台查询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时,您应当上传该缴款书信息到服务平台,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03
我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据此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规定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应凭重新开具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04
某销售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未缴纳税款,那我取得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根据总局减税降费问题答复,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您在销售方未缴纳税款的情况下仍可凭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05
我单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
答: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2月底对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新增【延期抵扣勾选】模块,纳税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税款所属期,补充进行该期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3月份进行2月份增值税申报,且未通过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此后办理2月份增值税申报前通过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模块勾选确认2月份属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遇到此类情形时均可比照该条措施进行处理。


来源:黄山税务

---- 往期回顾 ----
01 晋城税务 | 脱贫攻坚战 闪耀税务蓝
02
还有2天!10月纳税申报征期提醒
03
10月大征期,纳税申报注意这五点~



声 明
晋城税务官微发布的所有信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原有内容篡改后进行发布或转发。如果转载,请注明来源。
534_160405051185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