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34
  • Tax100会员 33208
查看: 474|回复: 0

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在对外付汇时按规定代扣代缴了增值税,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1246

主题

1311

帖子

1401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401
2020-10-30 1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在对外付汇时按规定代扣代缴了增值税,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10-30 10: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境外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在对外付汇时按规定代扣代缴了增值税,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2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