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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秒普法 | 孩子偷偷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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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0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90秒普法 | 孩子偷偷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50805&idx=5&sn=619ce2d01f036bd4dd41a4ebad43cd8c&chksm=88700cd3bf0785c5e8f54eeba3fca0f1c93ac7a437af185a87db33a6e88801eb56d3e36cb91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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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用90秒看看今天能收获什么吧~
↓ ↓ ↓



花花世界,五光十色
游戏、直播、追星、玩具、电子产品 ……
孩子很容易沉迷其中
为了得到心头好
常常背着家长偷偷花钱
许多家长为此头疼不已
那这钱真就飞了吗?





让我们通过以下视频中的案例,
了解一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吧。






视频中提到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理解?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由于自然人对民事活动的辨识和判断能力因年龄、智力、健康等原因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应不同的行为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视频中的孩子不满八周岁,因此,孩子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返还财物,商家也应该予以配合。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八岁孩子可以接受对自身有利的赠予,也可以使用零花钱购买玩具、零食、乘坐公共汽车、购买图书等等,诸如此类的小额简单的活动都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家长的同意,家长就不能再以孩子“年少无知”要求商家退款。而对于明显超过孩子认知能力的交易行为,如“熊孩子”巨额游戏充值、直播打赏,家长还是可以要求退还费用的。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时候未成年人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私拿家中财物或通过父母的银行账号进行巨额消费,此时就需要举证证明父母并不知情,没有取得其允许。如果父母采取放任默许态度,则孩子偷偷花钱的行为很难以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未予追认而认定无效。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安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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