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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微课堂——资源税法的改革变化及基本税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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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0-29 0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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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陕西税务
标题:
税收微课堂——资源税法的改革变化及基本税制(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UwMzMxOA==&mid=2651426081&idx=2&sn=4c94a78795555d65f5dbec66726ae882&chksm=8bf78cd8bc8005ce980dc891804f863231371e255699606d5e56c20b3d3a50e4efd6ef4b95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8
二维码:
-
税收微课堂
资源税法的改革变化及基本税制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施行,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现行资源税的减免税优惠以及如何填写资源税申报表。
资源税的减免税优惠分为三类:
一是资源税法做出明确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的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授权地方确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两种免征资源税的情形:
/
一是
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是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税法还规定了
四种减征资源税的情形:
一是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是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是
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是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四项继续执行
的优惠政策
/
一是
为支持青藏铁路运营,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二是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三是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四是
为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的资源开采利用效率,保护矿区环境,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陕西省规定:
一是
对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损失超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含50%)以上的,自遭受重大损失次月起,连续12个月减征资源税50%。
二是
纳税人开采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资源税减征50%,没有分开核算的,按主矿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其中伴生稀有贵金属不予减免资源税。
三是
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减征资源税50%。
四是
纳税人利用尾矿提取矿产品的,免征资源税。
注意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其中既有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又有不享受减免税政策的,按照免税、减税项目的产量占比等方法分别核算确定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应税产品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纳税人应如何申报资源税呢?
/
首先要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资源税法》第十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其次要确定纳税地点,《资源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再次要确定申报期限,《资源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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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内容到这里,精彩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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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汉中税务
编辑: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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