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840
Tax100会员
3264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福建
›
上新啦!全省建安纳税人都可以跨区域办理这项业务!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12
|
回复:
0
上新啦!全省建安纳税人都可以跨区域办理这项业务!
[复制链接]
福建政策君
福建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积分
19489
发消息
2020-10-28 0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泉州税务
标题:
上新啦!全省建安纳税人都可以跨区域办理这项业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k5ODQzOQ==&mid=2653478501&idx=3&sn=170bf4a01971c2161ec38fe500831a8b&chksm=bcee98ed8b9911fb77725a6e772995e81b8887e879281ac89f5dc65353ab0a08d4c2899114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7
二维码: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省税务机关(不含厦门)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跨区域(含省外和厦门)的建安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办理对象
跨县区(含省外、厦门)的建安纳税人
套餐业务
跨区域建安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预缴税款申报及预受理申报、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等全流程网上套餐业务
办理流程
(一)事项报告
1.实名登录福建电子税务局,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功能
2.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的企业进入页面将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请点我要办理申请”,点击【确定】,再点击【我要办理】
3.页面弹出“纳税人基本信息”,手动正确填写“跨区域事项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报验登记
省外、厦门建安纳税人
首次办理的,由办税员从自然人业务办理栏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进入报验登记受理界面。
省内建安纳税人
本省(不含厦门)建安纳税人经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左侧功能区的【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使用机构地纳税主体正确填写要跨区域事项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日期等信息后,
点击【保存】按钮后,即可进行报验登记。
办理步骤
1.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点击【报告查看】,可查看已申报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详情
2.点击【报验登记】,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页面,将主管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所(科、分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3.申报完成后,返回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三)申报纳税
1.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查询到已报验登记的事项,点击【我要申报】,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页面
2.可依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附加税申报等
3.保存后即可进行税款缴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即可划缴,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通过二维码扫码缴税)。
对于应向项目地申报的
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地方水利基金等
,通过《通用预缴表》进行预受理申报,点击【保存】按钮并提交【申报】后
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的应纳税费,
由税务机关推送二维码信息到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纳税人在【我的待办】点击【操作】,打开二维码信息即可进行税款缴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税务机关在确认时直接划缴)。
(四)信息反馈
已办理完成增值税预缴申报的用户,可以对此次外出经营情况进行反馈。
1.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点击【反馈+缴销】功能,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页面
2.填写“纳税人信息、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缴纳税款情况”等信息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完成申请
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完成后,返回系统回执单
注意
:省外、厦门的建安项目完成上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后,相应外管证项目的主体由“报验”状态变为“报验核销”,则下次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该主体。
(五)文书查询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中查询上述《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信息。《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文书应该在信息反馈后立即去查询打印,否则该主体下次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
(六)税费查询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一户式查询】—【缴款信息查询】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款日期起止时间、征收项目”等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可查询相关税费款、罚款、滞纳金缴纳信息
扫码识别关注泉州税务
本文来源: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