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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啦!全省建安纳税人都可以跨区域办理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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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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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0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泉州税务
标题: 上新啦!全省建安纳税人都可以跨区域办理这项业务!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k5ODQzOQ==&mid=2653478501&idx=3&sn=170bf4a01971c2161ec38fe500831a8b&chksm=bcee98ed8b9911fb77725a6e772995e81b8887e879281ac89f5dc65353ab0a08d4c2899114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7
二维码: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省税务机关(不含厦门)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跨区域(含省外和厦门)的建安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办理对象
跨县区(含省外、厦门)的建安纳税人
套餐业务
跨区域建安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预缴税款申报及预受理申报、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套餐业务
办理流程
(一)事项报告
1.实名登录福建电子税务局,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功能


2.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的企业进入页面将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未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请点我要办理申请”,点击【确定】,再点击【我要办理】

3.页面弹出“纳税人基本信息”,手动正确填写“跨区域事项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报验登记
省外、厦门建安纳税人
首次办理的,由办税员从自然人业务办理栏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进入报验登记受理界面。



省内建安纳税人
本省(不含厦门)建安纳税人经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左侧功能区的【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使用机构地纳税主体正确填写要跨区域事项的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后,即可进行报验登记。


办理步骤
1.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点击【报告查看】,可查看已申报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详情

2.点击【报验登记】,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页面,将主管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所(科、分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3.申报完成后,返回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三)申报纳税
1.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查询到已报验登记的事项,点击【我要申报】,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页面


2.可依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附加税申报等

3.保存后即可进行税款缴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即可划缴,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通过二维码扫码缴税)。


对于应向项目地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地方水利基金等,通过《通用预缴表》进行预受理申报,点击【保存】按钮并提交【申报】后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的应纳税费,由税务机关推送二维码信息到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纳税人在【我的待办】点击【操作】,打开二维码信息即可进行税款缴纳(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税务机关在确认时直接划缴)。



(四)信息反馈
已办理完成增值税预缴申报的用户,可以对此次外出经营情况进行反馈。

1.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页面,点击【反馈+缴销】功能,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页面

2.填写“纳税人信息、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缴纳税款情况”等信息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完成申请


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完成后,返回系统回执单

注意:省外、厦门的建安项目完成上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后,相应外管证项目的主体由“报验”状态变为“报验核销”,则下次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该主体。
(五)文书查询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中查询上述《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信息。《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文书应该在信息反馈后立即去查询打印,否则该主体下次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




(六)税费查询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一户式查询】—【缴款信息查询】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款日期起止时间、征收项目”等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可查询相关税费款、罚款、滞纳金缴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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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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