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5
  • Tax100会员 33395
查看: 433|回复: 0

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0-10-28 00: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蓟州税务
标题: 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TY2NzczNA==&mid=2699544154&idx=6&sn=20e08cc11dabf41d809c84795f940a9f&chksm=ba8215a38df59cb5b6ab284980fa461f788b6f105d0322ed7893572078dac39cd9d79379442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7
二维码: -






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湖北省一家家电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国家新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你公司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编辑:蓟州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939_160381540270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