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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二):员工可以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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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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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04: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阳江税务
标题: 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二):员工可以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wODA2Ng==&mid=2649445022&idx=2&sn=41eb79863a67f7fe8dfc1bbf2cc94552&chksm=87b6bdd3b0c134c59c356d91c9cf06dc0ebdcc2edf65317c512d1102d9f3e100d8c00eb0a4d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6
二维码: -


阳江税务
办税政策 | 指南 | 资讯

上一期,关于试用期用不用缴社保费
你 学 会 了 吗 ?
社保这些“坑”,你不要踩(一) | 试用期不必缴社保?

这一期我们继续
避免踩“坑”!
坑 2
员工可以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费





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因此,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费承诺书,企业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企业和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和理由。


飞飞
划重点
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员工可以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费”,这个坑你不要踩!


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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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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