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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集体福利的涉税问题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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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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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03: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中税务
标题: 节日集体福利的涉税问题来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g4MzIwNg==&mid=2651941790&idx=4&sn=ce5d8930cb0e5df5b83cb2a22cc49ec5&chksm=8be11e77bc96976110034c8c1d0dd474622d7bf6cef47d5c4f10e07747c4cca9875a2d2c310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6
二维码: -

今年的10月1日
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中秋节、国庆节都赶在了这一天
假期也变成了“延长版”

老板们
纷纷给员工发放了“双节礼包”

这不
老王也买月饼送给员工
可是他好像遇到了一些问题……
到底是什么问题呢?
一起来看一下咯~
  
Hello大家好,我们又见面了。国庆中秋,很多单位一定都给员工发放了各种各样的福利送上节日的祝福,那这种集体福利需要注意的的涉税问题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增值税上,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则应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像老王这种情况,就属于外购的月饼发放给职工,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第二,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将货物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应视同销售;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像老王这种情况,就属于将月饼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可按照购入时的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同时对应的支出计入福利费支出,在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

来源:山东税务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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