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82
  • Tax100会员 33526
查看: 424|回复: 0

“税费小知识”讲堂第三十五讲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10-27 0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盘锦税务
标题: “税费小知识”讲堂第三十五讲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2MTY1NjgyNg==&mid=2247493187&idx=2&sn=e25c81e505fac0352c8d9bcb760bf214&chksm=fc77c0d6cb0049c0808b0538209cb0409d73f55ac314cccb1a78ccf3efddd1b33eef66c5133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6
二维码: -
解答您的政策疑惑,学习更多税务知识,“税费小知识”讲堂又开讲了,让我们一起学习今天的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由购买方开具还是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方法如下: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来源:辽宁税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盘锦市税务局门户网站(www.tax.ln.cn/col/col751/index.html)、微博和微信公众号
114_160373073245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