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31 17:12 编辑
NO.1
问:公司是教育机构,给员工的子女免费上课,是否要核定一个价格给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该教育机构免费给员工子女上课,属于员工取得了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所得,因此,该教育机构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员工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申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NO.2
问: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
NO.3
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因此,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NO.4
问: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首页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来源:喀什税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