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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重阳,税务给您久久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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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0-26 1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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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九九重阳,税务给您久久的爱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11256&idx=1&sn=d74d3a86252d49242935880ee8d1dd5c&chksm=f951657ace26ec6cf886cc9356b41d6ae830566db03395793749fb59ac3d972907029016f05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5
二维码:
-
九九重阳
税务给您久久的爱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昨天的你陪我慢慢长大,今天的我陪你慢慢变老。
季节更迭,温暖不变。
愿时光不老,常伴您左右的,不只有家人,还有税务的爱...
为关爱关怀老年人,支持养老行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下面让小编来为您一一细数:
一、增值税
1.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政策执行期】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政策执行期】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个人所得税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政策执行期】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2.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政策执行期】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三、企业所得税
1.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政策执行期】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养老机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政策执行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政策执行期】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2.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政策执行期】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契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政策执行期】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耕地占用税
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
【政策执行期】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政策执行期】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政策执行期】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七、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
1.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政策依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
【政策执行期】 自2020年7月3日起执行
备注
养老机构
,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 48 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49 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老年服务机构
,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养老服务机构
,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具体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或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综合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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