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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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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4 14: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通州税务
标题: 关注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那些事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yMjI1MA==&mid=2649494065&idx=4&sn=091268c275cd4ec5039bbf10b2ffd9bd&chksm=83ae13d4b4d99ac2149fe0d912285ed8e4bb45cc88c531330b706b706a2397b5182aa09ac15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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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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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12366热点梳理

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您是否经常会遇到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过程中涉及到的红字信息表您了解吗?别担心,我们为您准备了五个大家关注度较高热点问答,带您一文读懂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那些事儿,一起来看看吧~


01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吗?

1

答: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无需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02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后,发生销货部分退回的,购方应何时做进项转出?

1

答: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03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1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04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隔月了,还能使用吗?

1

答:可以。
05
发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错了,可以撤销吗?

1

答:若该信息表还未使用,可以在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中远程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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