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实施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同质化税收业务集约办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的有力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改革要求,在充分梳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决定面向纳税人推行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今后还将持续拓展套餐所涉及办税事项的范围。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有关改革要求。
三、公告具体内容
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旨在实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提供实名办税的前提下,涉税事项业务表单一次性填报,多个涉税事项一次性办结。税务机关内部对纳税人提交的业务申请分类进行审核、流转、办结,同时实现业务内部流转待办提醒、实时向纳税人反馈业务办理进度。
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包括当期(月或季)税种申报、往期(月或季)税种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企业所得税分月汇总申报、发票验旧、空白发票交回、税控设备交回、税务处罚信息查询、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等涉税业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套餐,减少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获得感。
四、适时动态调整套餐内容
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根据税收政策、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的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套餐内容范围。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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