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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笔所得税税款可以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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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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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0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这两笔所得税税款可以缓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492115&idx=1&sn=3e852f2d7caa8a815aba8cd5f30d248c&chksm=e8bc88f3dfcb01e5f38e5110e97070ee8876458e598cd7aac5f31155d10e94243de658fa9a7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2
二维码: -


为了缓解生产经营资金压力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可以缓缴所得税税款
怎样才能享受缓缴政策呢
一起往下看吧!


小型微利企业缓缴企业所得税
缓缴内容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享受范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具体条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掌握,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并且,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如何享受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政策。
对于查账征收企业,您只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L15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框勾选“是”,在该行次填写相应数据,最终第15行,即会显示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0。其中第L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对于填报B类预缴申报表的核定征收小微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直接在第L19行,勾选是,填入缓缴金额,最终实现“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0。
注意事项
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勾选”否”,并在“不缓征说明”里填写放弃享受理由,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
缓缴内容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享受范围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如何享受
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注意事项
1.如纳税人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2.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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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乌兰察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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