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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和纳税记录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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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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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和纳税记录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将代征代售人开具税收票证(含销售印花税票)收取现金税款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的期限和额度设定为:“期限30天,额度200000元,以期限或额度条件先满足之日为准”?
  税收票证结报缴销事项依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三十九条确定,具体时限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明确“期限30天,额度200000元,以期限或额度条件先满足之日为准”。
  二、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时,可以用单色打印机打印吗?
  在开具完税证明时,可以用单色打印机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税收完税证明,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其使用。
  三、如何查验税收完税证明的真伪?
  取得税收完税证明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查验真伪,网址是: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也可到所属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四、取得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后,如何查验真伪?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研发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APP,可通过“查询验证码”或“二维码”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真伪查验。“查询验证码”“二维码”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通过“公众服务-票证查验”模块,输入“查询验证码”等信息进行查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APP通过“公众服务-票证查验”模块,扫描“二维码”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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