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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财税〔2020〕57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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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1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云财税〔2020〕57号
文件名: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财税〔2020〕57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9-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2020〕57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2020〕57号
  全文有效
  2020.9.21
  昆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生态学会、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扶贫基金会、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云南省水泥协会、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获得云南省2020年度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南省2020年度第七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附件
  云南省2020年度第七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申请免税期限

1

  51530000518357725C
  云南省生态学会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535300005183609671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扶贫基金会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53530000MJT339831P
  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5153000031620478XT
  云南省水泥协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535300005183599667
  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

  51530000697975990F
  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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