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33
  • Tax100会员 33431
查看: 504|回复: 0

【扫黑除恶】天津法院宣判一“套路贷”黑恶犯罪团伙,10人获刑,最高21年!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0-10-19 10: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滨海税务
标题: 【扫黑除恶】天津法院宣判一“套路贷”黑恶犯罪团伙,10人获刑,最高21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c1NTU4Mg==&mid=2247495007&idx=2&sn=47289e45b97353c368447a67783fe6db&chksm=fd1ce90eca6b6018b2126f51f2eefcf18c79254dd5302af75724b52b9062cf990214a876a31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18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近日,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卢某等1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9被告人判处十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2013年起至案发,卢某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注册成立寄卖商行、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采用打“双倍条 ”、收“砍头息”、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肆意认定违约等“套路贷”方式对外违法发放高息贷款,并通过发放提成的方式鼓励组织成员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方式加大催收力度,违法所得常是被害人借款的数倍。

逐步形成了以卢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王某、王某帅、王某东、 芦某强、吴某齐等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高某宇、艾某、叶某军等为一般参加者的内部分工明确、管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被告人卢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依法予以严惩。蓟州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1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津政法)

388_160307610939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