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2
  • Tax100会员 27946
查看: 482|回复: 0

[海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2020年第4号 |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 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23

主题

27

帖子

135

积分

一级税友

Rank: 2

积分
135

2020税务高考

2020-10-18 15: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c101653/202001/c514932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文件编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2020年第4号
文件名: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 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1-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 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2020年第4号
现将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

二、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适用的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