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64
  • Tax100会员 32603
查看: 510|回复: 0

【看这里】10月大征期,个人所得税缓缴咋操作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10-17 00: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看这里】10月大征期,个人所得税缓缴咋操作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08998&idx=3&sn=a34549854e07fa5b12a5c3ffe2e1a89a&chksm=8b9760abbce0e9bd6e180fecfe11b3db9e64513014bfb79d688045d8963a57e4a4e99bfc3cb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16
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助个体工商户渡难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10月申报进行时,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缓缴政策?一起来学习!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政策要点:

【实务操作】

1.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2.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河南税务
765_160286522309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