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94
  • Tax100会员 33662
查看: 749|回复: 0

[国务院政策]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节函〔2020〕234号 | 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804
2020-10-15 20: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8117456/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文件编号: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节函〔2020〕234号
文件名: 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0-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02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07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0年度遴选范围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等14个行业。

二、入围条件

申请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企业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请于2020103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三)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能效指标,遴选确定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莫虹频 010-68205369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010-82261696



附件:
1.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92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