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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纳税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您收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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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0-14 0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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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旅游业纳税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您收好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551543&idx=1&sn=0a72161f657fd52e8951724efd6ca054&chksm=bef9a2fd898e2bebef1ea1cb8d5dd3a9e047885734ec019504ecf58a93fa98555fec89d817c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13
二维码:
-
旅游业从业者
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
在刚刚过去的双节长假
旅游业有序复苏、热度增加
那么,助力旅游业迸发活力
又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营业收入减少? 免征增值税
税收政策: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范围:
其中,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这两项应税行为,均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执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企业出现亏损?延长结转年限
税收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享受范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执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操作: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纳税人应在《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其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经营成本太高? 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政策: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房土两税。
享受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执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操作:
为方便相关纳税人及时享受上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采取由纳税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即时核准的方式予以实施。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文件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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