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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意见,赣州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围绕“三区一园”战略定位和“六个中心”建设,日前推出若干税收征管服务措施,助力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围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对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赣州市税务局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打造桥头堡,税务怎么干”大讨论,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在精心梳理政策的基础上,该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关于支持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30条措施》,从支持立体对接通道、服务产业协作配套、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双向开放、支持生态屏障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制定30条具体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向上级提请支持事项,省税务局从数据、政策和宣传三个层面给予了9条支持意见,赋予了更大数据权限、优先安排退税指标等权限。
该局还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做大做强、支持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助力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中的积极作用,对标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简化企业跨区迁移流程,方便大湾区企业注册经营。其间,该局缩减办税时限,出口退税时间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3.41个工作日,效率位居全省前列;用好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平台,开展工业园区税收调研,为56户企业提供了上下游数据服务,常态化为产业链招商和配套服务提供税收支持;用好西部大开发及农产品扣除等税收政策,扶持我市主导产业及各地首位产业。今年以来,全市税务部门管理服务的市场主体达21.48万户,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免税费17.68亿元。
来源:赣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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