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17
Tax100会员
3363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速看!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则有新变化啦!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26
|
回复:
0
速看!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则有新变化啦!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0-10-1 0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梅州税务
标题:
速看!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则有新变化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I4NTM0MQ==&mid=2650187519&idx=7&sn=d7a7971035ab7530da4ed893333cfe2f&chksm=8363fd4db414745bd498844f6497fc507d774f63f082552db4c743549fef57eaaf4a0e16e0f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30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对当年新入职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实习学生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调整优化。
优化后,上述两类人员在预扣预缴阶段就可充分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不必等到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称“年度汇算”)时再因费用扣除而办理退税申请,从而减少纳税人“年中交、年底退”的情况。
调整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怎样的?
对新入职人员,13号公告明确,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纳税人如何享受新的预扣预缴方法?
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13号公告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的话要及时向扣缴单位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比如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扣缴单位在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可按照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重要事情说三遍!!!
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均需留存备查。
最后来个温馨提示
上述政策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举个例子:
如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