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7
  • Tax100会员 33632
查看: 526|回复: 0

速看!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则有新变化啦!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10-1 0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梅州税务
标题: 速看!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规则有新变化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I4NTM0MQ==&mid=2650187519&idx=7&sn=d7a7971035ab7530da4ed893333cfe2f&chksm=8363fd4db414745bd498844f6497fc507d774f63f082552db4c743549fef57eaaf4a0e16e0f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30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对当年新入职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实习学生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调整优化。


优化后,上述两类人员在预扣预缴阶段就可充分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不必等到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称“年度汇算”)时再因费用扣除而办理退税申请,从而减少纳税人“年中交、年底退”的情况。

调整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怎样的?
对新入职人员,13号公告明确,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纳税人如何享受新的预扣预缴方法?
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13号公告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的话要及时向扣缴单位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比如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扣缴单位在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可按照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重要事情说三遍!!!
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均需留存备查。

最后来个温馨提示
上述政策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举个例子:
如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725_160148761515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