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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每日一税】《大假因公出行,取得这项费用专票进项可抵扣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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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10-1 00: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0930 每日一税】

大假因公出行,取得这项费用专票进项可抵扣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363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实务中,很多企业员工因公出差购买机票、火车票,因行程改变等原因而退票发生的退票费,退票费能取得发票吗?现就该话题有关文章整理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实务中,很多企业员工因公出差购买机票、火车票,因行程改变等原因而退票发生的退票费,未取得发票,但确在差旅费报销时附说明报销。

  一般地,购买机票、火车票都是以个人名义购买,如果发生因公出差退票费,能否要求开具公司名称的发票呢?

  能。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因此,航空公司、铁路公司收取退票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另外,国家财税管理部门也明确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说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收取的退票费为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也应开具发票。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醒:航空公司、铁路公司收取退票费,应向付款方开具“其他现代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员工因公出差,取得收款方开具受雇单位名称的退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当然,企业所得税也可税前扣除。

  思考:纳税人取得机票退票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您给我留言。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长期坚持原创真的很不容易,多次想放弃。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感谢您关注《每日一税》,您的私家税务管家《每日一税》愿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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