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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往这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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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30 18: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预付卡业务该如何开票和纳税,往这儿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20463&idx=3&sn=10e7ad5f2c094a6c780c37d030e40b2a&chksm=8139ed1ab64e640c711682bdee5dd27e31af96cece44b7b058947e2120483885c8fd3da24e8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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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使用预付卡买买买时,商家该如何为消费者开票,又如何纳税呢?
今天小编就为您总结一下预付卡在销售(充值)、消费各个环节该如何开票纳税。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预付卡,通俗来说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既包含常用的健身卡等只能在发卡企业内部使用的单用途预付卡,也包括各类购物卡等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NO.1
发卡时/充值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NO.2
实际消费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NO.3
资金结算时
如果售卡方(支付机构)与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况下,售卡方(支付机构)在持卡人实际持卡消费后,要将卡片销售时收取的货款转给销售方;此时,销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应向售卡方(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付卡业务各环节缴税和开票情况总结如下:
预付卡
发卡时/充值时
实际消费时
资金结算时
是否缴税
无需缴税
需要缴税
无需缴税
开票情形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发票
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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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设计:北京西城税务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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