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828
Tax100会员
3346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江苏
›
中秋国庆假期倒计时!关于旅游的这些税事儿您可知道?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98
|
回复:
0
中秋国庆假期倒计时!关于旅游的这些税事儿您可知道?
[复制链接]
江苏政策君
江苏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309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积分
23099
发消息
2020-9-28 03: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中秋国庆假期倒计时!关于旅游的这些税事儿您可知道?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499224&idx=1&sn=4c80d058e77c8b62930220166fbcc195&chksm=f996afcdcee126dbe687582dea739cc295d5ab8c4332a8cd4de067ee99145a15154ddb34e56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7
二维码:
-
问
&
答
大家期待已久的国庆八天超长假期即将到来啦!今年的这个假期,您准备去哪儿旅游呢?每到国庆长假,旅游都是大家讨论最多的一个热门词汇。12366反馈:近日,有纳税人咨询关于旅行社、酒店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也有纳税人咨询去离岛免税店购物,免税条件是什么?
今天,申税小微为您准备了与旅游相关的热点问答,在出游之前,先一起来看看吧!
01
我是一家旅行社,因疫情原因今年的经营状况一直不好,不过近期接收了很多国庆出游业务,想问下有哪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值得注意呢?
答: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国庆期间酒店住宿业务增长很多,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02
答:
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符合相应的免税条件。
03
国庆期间,公司准备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请问这份旅游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应纳税凭证包括: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旅游合同不在条例所列举凭证的范畴之列,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庆期间,公司组织员工出去旅游,旅行社给我们开具了相应的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将其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04
答: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属集体福利,故不能参与抵扣。
05
我们一家三口打算国庆期间去海南的离岛免税店进行大采购,了解到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想问下我们三个人都符合免税条件吗?
答:
需要分情况判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如果您符合上述有关旅客的条件是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辽宁
四川
安徽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