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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客户 您有一份开票秘籍待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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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27 12: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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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ETC客户 您有一份开票秘籍待查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491378&idx=1&sn=9a1fe44786bd893d0c3b0284db881bec&chksm=e8bf75d2dfc8fcc41e6d3a01c8374e73b7b8ac7960ff2e4214d899d71077ff9be174e77f510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7
二维码:
-
您知道吗?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已经实现
“多次通行,一次汇总,
电子票据打包下载,
无纸化报销归档”
啦~
如何开具?有哪些规定?
收好这份开票秘籍,马上get!
一、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
二、开具流程
(一)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客户ETC卡。
客户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票据和汇总单开具。
客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充值交易无电子汇总单)。其中,电子汇总单可按用户需求汇总多笔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对应的行程信息、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交易金额合计等。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查询、预览、下载、转发等服务。
三、开具规定
(一)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二)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
客户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均不再向其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电子票据的,参照本条第(一)项ETC后付费客户执行。
(三)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四)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以及对应的通行明细记录归档备查。
(一)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具有与纸质会计凭证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纸质件。具体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执行。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抵扣事项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三)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税务总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批量选择确认服务。
(四)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对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
政策依据
《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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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乌兰察布税务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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