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42
  • Tax100会员 33586
查看: 549|回复: 0

【漫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漫画系列之五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0-9-27 11: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双鸭山税务
标题: 【漫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漫画系列之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MDQ2OTQwNg==&mid=2247489665&idx=6&sn=2dc02190ce375330526a571100fe7a43&chksm=ead1c8f0dda641e6d38b135fffc3a324786c2ce1c70232fa15c1133d656daa899a5bcc0a9cb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7
二维码: -



问:我打算开办一家快递公司,最近查了一些这方面的文件,学习了财税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公告中明确规定“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请问哪部分快递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你公司取得的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你公司不是直接接受居民个人委托,而是根据合作协议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委托提供收派服务,收派服务的收货方为居民个人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长按二维码关注【双鸭山税务】

967_160117804811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