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027
Tax100会员
3337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天津
›
【税务微课堂】走进资源税法(1)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74
|
回复:
0
【税务微课堂】走进资源税法(1)
[复制链接]
天津政策君
天津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12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积分
20126
发消息
2020-9-25 00: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高新税务
标题:
【税务微课堂】走进资源税法(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I0MjgwOQ==&mid=2247507669&idx=3&sn=915a5ca5e75bcb55349865dacb5f934f&chksm=fd5b42c3ca2ccbd5d208206fbd2601ef608fa21706e5c846e600efd9bab13a8435e192c99fd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4
二维码:
-
高新税务
关注我们查看更多涉税资讯
You must have an HTML5 capable browser.
(此视频仅供学习参考使用)
#
文字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的落实资源税法相关内容,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资源税简介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二)纳税期限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五)计征方式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六)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七)应纳税额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八)税收优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4、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往期推荐
01
劳务派遣的研发人员工资,能并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02
国务院发文支持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一揽子财税优惠政策来了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按季度填报信息有哪些新变化?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这8个重点一定要知道!
03
【非接触式云学堂】第112讲:减免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个人出租住房,税费看这里!
04
【非接触式云学堂】第113讲:四分钟带您了解什么是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优化营商环境,这30条好消息必看!
05
按照最新政策,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还能免征增值税吗?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有啥新特点?一部短片看明白
天津税务:巡察“探照灯”聚焦“最后一公里”
06
灵活就业人员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吗?会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
【非接触式云学堂】第152讲: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操作指引
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觉得文章不错,请点击“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湖北
辽宁
精选公众号
浙江
上海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