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36
  • Tax100会员 28014
查看: 407|回复: 0

虚开增值税发票195份 菏泽两男子获刑

2283

主题

2299

帖子

251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517
2020-9-24 23: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牡丹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被告人黄某某在被告人吴某某等人介绍下,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5份,涉案税额2519235.92元。被告人黄某某和吴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被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黄某某以其妻子倪某的名义于2012年8月29日注册成立菏泽市牡丹区恒正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同年12月1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是大豆、小麦等粮食的购销,黄某某负责公司各项事务。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期间,黄某某为了赚取开票费,经吴某某等人介绍,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其公司名义先后向另外4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5份,税额2519235.92元,价税合计21897975元。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巨大;被告人吴某某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额较大,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