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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漫画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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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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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3 00: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双鸭山税务
标题: 【漫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漫画系列之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MDQ2OTQwNg==&mid=2247489406&idx=6&sn=7e17917e879e2227a4b082c01d65431e&chksm=ead1c70fdda64e196bece4f3cd189514d0bf1d9cc47f430c18d89a7df7cec725bf732e7b252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2
二维码: -




问:我是一名批发个体工商户,请咨询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相关优惠政策呢?

答: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可分为两种方式来参加社会保险,分别是以个人身份参保和以单位方式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在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的条件:
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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