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6
  • Tax100会员 33650
查看: 497|回复: 0

税收知识小课堂:在线咨询热点问题(一)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9-22 03: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燕山税务
标题: 税收知识小课堂:在线咨询热点问题(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DQ3OA==&mid=2652041142&idx=5&sn=b1f746e31847d23b74a0347cfc4c424b&chksm=8b73f447bc047d51f049989a6bbbd9fa0e932eb7ae2aecad5a9069ea95713c2209c4d85bcbc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1
二维码: -


01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查询真伪?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真伪,具体操作、可查询范围等请以网站中发票查验说明为准。

02

购买方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发票作为抵扣、记账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ND


End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
三部门发文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附解读)

来源:北京燕山税务
292_160071755352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