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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20 0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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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佛山税务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看过来,社保热点内容已整理好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UwNDMzNQ==&mid=2651259990&idx=3&sn=3416da4c004d41a44b970e9ecb1e6fc5&chksm=8b633fb6bc14b6a06dfccba1ba17dc7162146fec0722f3a08586c8737329a73b515e68a118b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19
二维码:
-
上期推出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看过来,灵活就业参保有新规》(点击链接回顾)
之后,后台收到了不少缴费人关于这方面的咨询,有问必答的小编将咨询较多的问题整理好了,一次性推送给大家。内容分为
政策类
和
操作类
,干货满满,大家不要错过!
政策类
1.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佛山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吗?
答: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只要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0号)规定的参保条件,均可在佛山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粤人社规〔2016〕4号文规定,
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
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
,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想了解更多,详见上期推文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看过来,灵活就业参保有新规!》
2. 非佛山市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非佛山市户籍人员持有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就业登记证明
就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
且符合粤人社规〔2016〕4号文规定相应条件的,也可提供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
办理。
3. 根据新规,灵活就业人员(含外省户籍)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问就业登记证明是向哪个部门申请开具?
答:该证明可在
就业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
,详情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 从单位离职了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发放的个人能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吗?
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不能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需先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
5. 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固定工作单位后是否停止缴费即可入职新单位参保?
答: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固定工作单位后,
应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业务
,然后由入职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保。
6.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规定?
答: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工资基数在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目前是3376-20268元)
,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7. 受疫情影响,没来得及办理灵活就业参保,能否进行补缴?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 )规定,
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登记、申报缴款等业务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
另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规定,
补办补缴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8. 灵活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缴费困难的,是否可以暂缓缴费?
答: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操作类
9.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哪些途径?
答:为便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均推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功能,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即可线上办理参保业务。
但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暂不支持非本市户籍人员
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符合条件的
非本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仍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
10. 如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
答:佛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线上办理,办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登记
(1)使用微信“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搜索“广东税务”,点击关注公众号(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
(2)点击“微办税--个人业务”,选择“办税--社保业务”,进入社保费业务页面。
(3)系统根据实名认证的信息,自动带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行政区划”,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和要参保的“险种组合”,可修改“缴费基数”,点击“提交登记”按钮,登记成功。
方式二:“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登记
(1)使用微信“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搜索“佛山税务”,点击关注公众号(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
(2)点击“我要办税--个人业务”,选择“办税--社保业务”,进入社保费业务页面。
(3)系统根据实名认证的信息,自动带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行政区划”,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和要参保的“险种组合”,可修改“缴费基数”,点击“提交登记”按钮,登记成功。
方式三:“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缴费登记
(1)使用微信“添加朋友”,在搜索框输入“粤税通”进行搜索,选择使用小程序。
(2)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选择“缴费登记”功能。
(3)系统根据实名认证的信息,自动带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行政区划”,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和要参保的“险种组合”,可修改“缴费基数”,点击“提交登记”按钮,登记成功。
温馨提示:办理缴费登记后,缴费人可自行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操作扣费。如有需要,线上渠道也支持“签约委托代扣”的功能,届时由税务机关每月自动从签约账户中扣缴社保费。
11. 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费协议能否直接线上办理?
答:佛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线上办理,办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
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选择“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点击“新增协议(社保费)”按钮即可新增协议。
(2)
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
选择“我要办税”—“个人业务”—“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按钮,进入社保费签约委托代扣页面,点击“新增协议(社保费)”按钮即可新增协议。
(3)
登陆“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选择“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点击“网签三方协议-新增”按钮即可新增协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佛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发: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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