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34
  • Tax100会员 27992
查看: 469|回复: 0

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多久期限内”得知道!

2283

主题

2299

帖子

251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517
2020-9-19 19: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投建自己的厂房、办公楼等,如果办公楼建设完成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未全额取得施工单位开来的发票,会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案例背景
A制造企业投建了一栋厂房,工程造价7800万元,2018年12月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由于资金压力与施工单位工程款只结算到70%,因工程款未结清,所以施工单位有4000万元发票未开具给A制造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房屋建设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结转为固定资产,财务人员进行了以下财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厂房 78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7800万元

2019年按月计提了厂房的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列支,由于A制造企业经营困难,工程款一直未结清,直到2020年1月也未取得施工单位开来的工程发票。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风险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A制造企业由于厂房工程款未结清,可以暂按合同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计提折旧,但应在12个月之内取得发票。

很显然,A制造未能在12个月之内取得发票,这样一来,应对企业所计提的厂房折旧进行纳税调增。

税务稽查固定资产的目的,是要确认所列固定资产是否都有合规的有效凭证,否则会影响企业利润,最终影响企业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