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3
  • Tax100会员 33651
查看: 374|回复: 0

【答疑解惑】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我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收入额时要不要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9-18 14: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开发区税务
标题: 【答疑解惑】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我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收入额时要不要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Y4NA==&mid=2652035371&idx=4&sn=4e173062cc15fb9379842802d67775e7&chksm=844e0338b3398a2e065a0a3ba2a9b9ebab1bc15b8aa4f9ef9935e43aa52cbbe7af4e6bf575c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17
二维码: -



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我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收入额时要不要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

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选择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税的,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往期热文怎么看?
?点它?
Tips:搜索时,按发布时间排序,最新消息首先展示哦
编辑设计:北京开发区税务
来源:北京税务
245_160040944569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