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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2016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成功组织查处3·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网上购买的身份信息虚假注册10家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2%—2.5%手续费的方式,接受辽宁等14省市90家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29份,涉及金额11.28亿元,税额1.48亿元。同时,以收取3.5%-8%手续费的方式,先后为北京、广东等16省市302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31份,涉及金额7.92亿元,税额1.35亿元。
处理结果:
盐城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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