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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情:
2016年4月,甘肃省国税局成功组织查处“4·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期间,以韩某、张某为实际控制人的两个虚开团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公司,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68份,涉及金额2.33亿元,税额0.34亿元;同时,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向广东、河南等18省32市的76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88份,涉及金额1.92亿元,税额0.27亿元。
处理结果:
甘肃省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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