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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公司会计!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不要随便享受,否则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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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6 19: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不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然而,对于企业而言,不能盲从,要量力而行,一定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分析后再享受。

一、案例背景
嘉诚酒店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该公司账面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2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为100万元。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290万元。

如果选择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嘉诚公司本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为30万元,暂不考虑附加费。

二、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三、风险解析
1.嘉诚公司选择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加计抵减税额30万元。

1)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500-200-100-30=170(万元);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20×25%=80(万元)。

3)整体缴纳税额为170+80=250(万元)。

2.嘉诚公司选择不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500-200-100=2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25%×20%+(290-100)×50%×20%=5+19=24(万元)。

3)整体缴纳税额为200+24=224(万元)。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享受与不享受,在实际税负有明显的差异,因此,有些减税降费政策,不是谁都可以享受的,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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