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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我国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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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9-12/31/content_5465274.htm
发文单位: 新华社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我国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发文日期: 2019-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王优玲)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我国将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这是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所作的决定。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署,我国下一步要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根据会议决定,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会议要求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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