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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我国明确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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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5/30/content_5294943.htm
发文单位: 新华社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我国明确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具体措施
发文日期: 2018-05-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于佳欣)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措施,推动我国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升级。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努力保持我国作为全球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地地位。
会议确定了五方面措施,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对标国际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说,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正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的中国自主扩大开放新一轮举措的具体表现,是我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会议确定的每个方面还明确了具体举措,比如在放宽市场准入上,会议要求落实已明确的取消或放宽汽车、船舶、飞机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承诺等。在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要求今年7月1日前要完成修订出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将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下放至省级政府审批和管理等。
专家指出,措施涉及了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二者都是放宽外资准入的必要手段,缺一不可,这将在促进中国自身发展的同时,让更多外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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