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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国家医保局:“4+7”试点促进我国临床用药质量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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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27/content_5456429.htm
发文单位: 新华社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医保局:“4+7”试点促进我国临床用药质量水平提升
发文日期: 2019-11-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陈聪)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7日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7”试点)作为医改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对医药行业产生深刻影响,促进了我国临床用药质量水平的提升。
陈金甫在当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4+7”试点药品是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质量门槛的。原来我国仿制药质量与原研药相比有一定差距,通过建立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制度,我国药品质量水平得以提升,进而提升了患者用药水平,患者用药有了质量保证。
陈金甫说,“4+7”试点也促进了医药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从高速增长走向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各个领域。“4+7”试点对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通过量价挂钩、确保使用等政策,挤出了流通领域的水分,减轻企业销售费用负担,有利于使其将更大投入用于质量保证、产品研发和成本控制。
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试点有关工作。“4+7”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据介绍,此前11个城市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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