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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 全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试点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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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5/24/content_5293307.htm
发文单位: 新华社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全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试点格局
发文日期: 2018-05-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郁琼源)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5月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发布会上介绍,2017年,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全国自贸试验区的数量达到了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任鸿斌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任鸿斌表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
任鸿斌介绍,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不断深入,又推出了一批效果好、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将原“串联”的多个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合并审批,使“多证”简化为“一证”,简化了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任鸿斌表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一共30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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