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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9-15 00: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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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鹤岗税务
标题:
【收藏】多副业的“斜杠青年们”,劳务报酬个税知识欢迎随身携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DEwNjQ4MQ==&mid=2654252157&idx=5&sn=9c1deb8276cfd9349078a6df109b0915&chksm=f3787863c40ff175aaad6b33b056d1841a60f289808a4ac14eef391abac882a1273e7625263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14
二维码:
-
导
语
在这个后浪奔涌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斜杠青年”在职场八小时外也积极拓展副业创收。除了工资薪金以外,劳务报酬所得也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下面,小编整理了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劳务报酬所得涉税问题,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01
小编,到底哪些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呢?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02
小编,我为某公司提供了劳务,发劳务报酬时公司预扣了个税,请问公司预扣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的税率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下表)。
单位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小例子:
假如您的某次劳务收入3000元,则您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假如您的某次劳务收入4500元,则您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500*(1-20%)*20%= 720元
03
小编,我去年在某公司提供过劳务,在取得劳务报酬时明明已经预扣预缴过个税,为什么今年HR还提醒我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呢?
您好,在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的。
温馨提示↓↓↓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河南税务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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