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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5 17:35 编辑
年内取得了劳务报酬或稿酬所得,年度汇算时别忘记点这里!
进行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我们最常使用的是标准申报中的“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方式,这种方式可以自动预填申报数据,操作简单。
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在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时,采用标准申报的“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方式会自动预填申报数据。
但是如果取得除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之外的劳务报酬所得或稿酬所得,则需要在APP中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新增】中的【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方式将您取得的该部分收入带入申报表。
一起来看具体操作流程吧!
操作流程
1
第一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我要办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通过首页常用业务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
第二步:填写收入和税前扣除
填好基本信息后,进入填写收入和税前扣除步骤。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进入详情页面。
3
第三步:添加收入信息
点击右上角【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勾选相应收入后点击【确定添加】。
查询导入
确定添加
4
第四步:手工填写操作
如果在【查询导入】中找不到该项劳务报酬或稿酬,您可以点击【手工填写】新增该笔收入。
特别提醒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年度汇算申报,但忘记将取得的劳务报酬或稿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您可以在手机APP端办理更正新增该笔收入,或者作废申报后重新添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审核: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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