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54
Tax100会员
3339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新疆
›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咋办?跟着李会计学一学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02
|
回复:
0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咋办?跟着李会计学一学
[复制链接]
新疆政策君
新疆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415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415,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473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415,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473 积分
积分
19415
发消息
2020-9-12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税务
标题: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咋办?跟着李会计学一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NTIxMDE3Ng==&mid=2247508113&idx=1&sn=f06f110848a1ff9c5e5ef2dd2c6e1639&chksm=ea3b873edd4c0e2885432b99839b9e2fb4ef3b98a08480dcd323688f342b8bbd811c5b2ecaa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11
二维码:
-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咋办?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丢失发票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
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
,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抵扣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
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
发票联和抵扣联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
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有点懵,就是说,丢失发票,可以用其他联次补上吗?
是的,发票联、抵扣联丢了的话,可以用另一张补上。如果都丢了,可以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章作为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so easy!我懂了!那么丢失发票还需要开具“
已报税证明单
”吗?
不需要。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已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解读
丢失发票还需要
登报声明
遗失吗?
不需要。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无需登报声明,仍需要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谢谢李会计!我以后一定会注意的!
?
增值税零申报,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否需要进行零申报?
?
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咋办?跟着李会计学一学
?
1分钟了解: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资源税优惠政策?
来源:新疆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广西
湖南
北京
江苏
上海
黑龙江
江西
人社政策
山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